根据学校研究生院《关于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及接收工作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BEBC关于2023年国内一般访问学者的申请及接收工作启动,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申请与录取
(一)申请时间
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8日,逾期不再接收申请。
(二)培养期限
一年期(2023年9月-2024年7月);半年期(2023年9月-2024年2月或2024年3月-2024年7月)。
(三)申请条件
对于国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以及行(企)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,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,可申请西安交通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:
1、政治素质好,身体健康,具有较强的理论与专业知识基础及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;
2、具有副教授(高级工程师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(中级工程师);
3、副教授(高级工程师)一般不超过45岁,讲师(中级工程师)一般不超过40岁;
4、高等学校教师须具有5年以上任教经历;行(企)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。
(四)申请材料
1、《西安交通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》;
2、三项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;
3、身份证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,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。
申请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。一旦发现作假,一律取消申请资格。
(五)申请程序
1、申请人需自行联系有接收意向、满足指导国内访问学者资格条件的导师(教授博导),导师信息可通过“西安交通大学教师个人主页”查询浏览。
2、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指导教师所属学院(部、中心),由导师、学院(部、中心)初审;
3、学院(部、中心)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(西部科技创新港5-3049室),电子版发送至321053202@qq.com。
(六)录取名单确定
研究生院终审后,于7月10日前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,同时向申请者发送录取通知书(含电子版)。
二、报到与注册
学校向录取者发送《西安交通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录取通知书》(随附《缴费通知书》和《入学注意事项》),同时将录取情况报送教育部武汉中心备案。因事、因病不能按时报到的访问学者,须提前7天向学院(部、中心)请假。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,取消访学资格。访问学者的户口、档案等关系由原单位保留。
具体程序如下:
(一)访问学者按照规定时间,持《录取通知书》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导教师所属学院(部、中心)报到。
(二)访问学者按照《缴费通知书》写明的费用将培养费交至指定账户,可以到交大财务处现场交费,也可以网上转账,须按规定在报到前一次性交清相关费用,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一年期1.2万元/人/学年,半年期0.6万元/人/学期。费用缴纳后视为正式注册,否则注册无效。
(三)访问学者凭《录取通知书》及本人身份证到学校一卡通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。
(四)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不提供住宿,由本人自行解决。
三、培养方式与要求
注册入校后,访问学者与指导教师协商制订研修计划,填写《西安交通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》,经指导教师、学院审核同意后,入学报到两周内报研究生院备案。访问学者访学期间应完成以下主要研修任务:
(一)参与有关课题研究。积极参与校内导师的科研课题或参与教材编写,跟踪学科前沿,掌握研究方法,开展创新性工作。
(二)学习掌握本领域本专业理论动态和前沿技术,充分利用学校网络数据库信息资源,聆听本学科领域校内讲座,参加校内学术交流研讨会等。
(三)学习指导教师治学经验、教学理念和研究方法,聆听指导教师承担的讲授课程,积极协助校内导师完成课程讲授任务,做好课程辅导工作。
四、考核与结业
访问学者学制期满须接受研修考核,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填报《西安交通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》,由指导教师对其在西安交通大学研修期间的思想道德、科研工作和教学辅导等情况给出考核评价,经注册学院(部)签署是否同意结业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定。
(二)考核合格并按规定办妥离校手续者,研究生院负责为申请者颁发由教育部监制、西安交通大学盖章的《教育部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证书》。
五、其他
本通知未尽事宜,可咨询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。
联 系 人:王老师
联系电话:029-88968580
电子信箱:321053202@qq.com
联系地址: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5-3049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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